|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16年09月30日 发布者:国际交流中心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以下简称“境内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包括在华常住人员和短期来华人员。 第三条 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按照各自的宗教信仰习惯举行和参加的各种总价仪式,与中国宗教社会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所发生的宗教事务方面的联系,及其有关的各种活动。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尊重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宗教信仰自由,依法保护和管理境内外外国人的宗教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保护境内外国人在宗教方面同中国宗教界进行的友好往来和文化学术交流活动。 第五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可以根据自己的宗教信仰再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参加宗教活动。 第六条 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来访的外国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宗教社会团体邀请,可以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讲经、讲道。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宗教社会团体,并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物部门同意,可以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讲经,讲道。应邀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讲经,讲道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应该遵守该场所的管理规章,尊重该场所人员的信仰习惯。 第八条 外国人同中国宗教界的友好往来和文化学术交流活动,应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宗教社会团体进行。 第九条 凡在中国境内没有相应的合法的中国宗教组织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以宗教组织或宗教教职人员身份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或宗教界进行交往活动的,须经省级政府宗教事物部门同意后,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 第十二条 下列宗教印刷品,宗教音像制品及其它宗教用品不得进境; (二) 在中国公民中发展宗教教徒; 第十八条 国际性宗教组织,机构及其成员与中国宗教社会团体,及其有关活动,须事先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物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国家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亚博mg老虎机_亚博游戏官网-注册*平台亚博mg老虎机_亚博游戏官网-注册*平台:现代教育中心 版权所有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6号
电话:0335-5926040 传真:0335-5926040 email: zpfzpf384@163.com |